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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人会|李斌:政策驱动新能源营运车辆应用超过120万,十四五交通运输业将开启分阶段实

上传于 2021-01-20 23:18:44 类目:新能源 阅读量:11959

2021年1月15-17日,第七届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2021)在线上成功举办。3天会期内接连举办2场高层论坛和7场专题论坛,40家媒体组成大会直播矩阵,吸引超过1500万人次线上参会。

在17日下午举办的“全球商用车电动化与智能化可持续发展论坛”上,来自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福田汽车、宇通客车、戴姆勒(中国)商用车、斯堪尼亚、现代商用车等产学研界的专家和企业负责人,深度研讨了商用车在新能源和智能化方面的发展现状和未来走势。

论坛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斌做了题为《营运车辆电动化与智能化发展现状》的主题演讲,全面梳理了我国交通运输行业在迎接全新的运输结构和运输工具变革的浪潮中,面对挑战、主动作为的成果和未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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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推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已超过120万辆

李斌介绍,从2015年到2019年,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台了若干鼓励新能源营运车辆推广的政策。其中,在2015年3月出台的《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 ,新能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的总量达到30万辆。但是这一目标到2017年已经提前实现,目标提高到60万辆。

而交通运输行业目前实际应用新能源汽车有多少?李斌介绍说,到2020年底,初步统计交通行业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超过120万辆;如果加上40多万新能源网约车,交通运输行业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约达160万辆!

根据2019年的统计,交通运输行业已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接近100万辆,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其中,新能源公交车达41万辆(约占全国公交车总量的60%),北京、上海、湖南、山西等7省市新增和更换新能源公交车比重为100%;新能源城市物流配送车超过43万辆。

李斌认为,交通运输行业商用车营运车辆电动化的发展,主要依靠政策的支撑,特别是财政的补贴政策,对新能源运输车辆的应用起到了推动作用。

比如在2015年5月,财政部、工信部、交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 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对达到新能源公交车推广目标的省份,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其实际推广数量给予运营补贴。李斌表示,新能源汽车过去都是新车享受购置补贴,而在运营期间给予补贴还是头一次!他说,这个政策把原来燃油的补贴逐年降低,加大对新能源车辆的运营补贴,对近几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发展的推动作用非常大。

在推广新能源货车使用方面,政策依然是良好的助推器。李斌介绍,2019年1月,十一个部门出台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发改委和工信部发布的《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对在一些限行限购的城市让城市货运配送车辆通行便利化、对加快推进公共领域及物流配送领域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从零开始,建立保障新能源营运车辆使用标准

交通运输行业在推广应用新能源营运车辆过程中,除在新增和更新阶段利用政策红利采购新能源车辆外,还建立和完善了电动化营运车辆的使用标准和规范,保障了新能源营运车辆安全、稳定地运行。

李斌表示,过去传统的公交车都有一套成熟的检测、运行、维护、保障的规范和标准,但是新的电动化车辆则需要从零开始建立自己的体系标准。

根据李斌介绍,近几年交通运输行业陆续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标准规范,特别是电动公交车使用过程中的日常检测、维修、保养等规范条例,保障新能源营运车辆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从2015-2020年,交通部陆续发布了系列部颁标准,包括《纯电动汽车日常检查方法》、《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维护技术规范》、《纯电动城市客车通用技术条件》、《纯电动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燃料电池客车技术规范》、《电动营运货车选型技术要求》等一系列涵盖新能源营运客货车的技术文件。

这些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将商用车营运车辆的功能和技术水平,在满足新能源汽车通用技术要求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扩大满足行业运营的使用要求,为交通运输行业推广新能源汽车提供了有效指导和可靠保障。


安全入手,以标准引导营运车辆开展智能化应用

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论坛已经举办7届,在不断的观点碰撞和新技术交流中,电动化和智能化发展的一致性判断得到行业和企业普遍认可。

李斌在谈到交通运输行业如何推动营运车辆智能化的进程时分析认为,目前来看不太可能采取像新能源车推广实施的带有补贴性质的财政政策;行业将考虑更多是从标准,特别是从安全角度入手,以安全标准来引导营运车辆的智能化应用。

实际上,营运车辆因在社会经济中承担着重要的物流和人流运载,其运行的安全性是运输行业关注的重中之重。对此,在营运车辆中更多采用智能化技术提高车辆的主被动安全性,成为交通运输行业提升智能化水平的重要任务。

李斌在发言中,介绍了近年来颁布的和车辆智能化相关的行业安全标准。例如交通部2016年颁布的《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其中要求2018年4月1日起,车长大于9米的营运客车应该装备车道偏离预警(LDW)系统和前碰撞预警(FCW)系统;从2019年4月1日起,应装备AEBS(预先紧急制动系统)。这些技术刚刚在近几年生产的乘用车上使用,现在已经成为大中客车的标配。由车道偏离预警(LDW)和前向碰撞预警(FCW)组成的前视预警系统,采用视觉与雷达深度融合的方案,运用汽车级别图像传感器和雷达传感器感知行驶状态信息,由核心算法进行危险状态识别与分析,可对无意识车道偏离行为和潜在碰撞风险进行报警提示。

在对于货车和危险品车辆的智能安全提升方面,李斌表示,标准出台的时间稍微晚一点,大约在2017年、2018年前后出台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其中第一部分是对于传统的普通货车的规定:从2020年9月1日起,总质量大于18吨、最高车速大于90公里的货车,应该装备车道偏离预警(LDW)系统和前碰撞预警(FCW)系统。目前这项部颁标准已经开始实施。另外,从2021年5月1日开始,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车速大于90公里以上的新车,应该装备AEBS(预先紧急制动系统)。

李斌介绍说,《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对于牵引车与挂车也做了同样的规定和要求:从2020年9月1日起,牵引车辆应该装备车道偏离预警(LDW)系统和前碰撞预警(FCW)系统;从2021年5月1日开始,最高车速大于或等于90公里/时的牵引车辆,应该装备AEBS(预先紧急制动系统)。

对于危化用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智能技术应用,交通部在部颁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条件》中规定,从2020年5月1日起,危化品运输车辆应该装备车道偏离预警(LDW)系统和前碰撞预警(FCW)系统;从2021年5月1日开始,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T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应该装备AEBS(预先紧急制动系统)。

李斌在论坛上表示,通过近几年安全规范标准的引导和推动,营运车辆的智能化技术应用日趋广泛,主要表现在车辆装备了LDW、FCW、AEBS等系统功能,大大提高了行车的安全性。

李斌介绍,截止到目前,在现行有效的14820个营运车辆车型中,包括客车、货车,已经有1651个车型装备辅助驾驶功能,占到总量的11%左右。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在重庆、贵州、浙江、河南、山东、江苏、四川、陕西、黑龙江、湖北等10个省市新增的约23万辆营运车辆中,已经安装智能化设备的约达8.5万辆左右,约占37%。


以技术提升,推动营运车辆实施达标车型管理

李斌在论坛发言中实事求是地指出,交通运输行业积极推动车辆电动化和智能化应用,更多是从用户、从使用者角度来考虑,从提高车辆的安全、效率等方面着手,来推动技术进步。通过贯彻行业技术法规,提高营运车辆的技术准入门槛,淘汰技术落后车型。

李斌表示,实施达标车型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引导企业科学选用高效、低耗、安全的车型,有效推动营运车辆整体技术水平提高。

众所周知,过去营运车辆、特别是货车的车型太多、太乱,小、散、乱的问题在国内非常突出。据统计,2017年营运车辆的车型数量高达41232个,由于技术门槛太低,造成无序竞争,对运输行业、对企业发展极为不利。所以,从十三五初期,交通行业就形成共识:一定要把车型数量降下来、规范起来。经过数年提升技术标准和准入门槛,目前营运车辆的车型数量已经降到14820个,有效提高我国营运车辆车型的标准化程度,降低了车辆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和道路运输行业的使用成本。

据悉,目前在运行的14820个营运车辆车型中,客车863个,载货汽车10599个,牵引车909个。在14820个车型中,也包括296个新能源车型。李斌透露,下一步在达标车型管理中,考虑增加对新能源车型的一些要求,进一步为新能源营运车辆使用提供保障。


助力交通强国建设,营运车辆智能化发展要分阶段实现目标

李斌在发言的最后一部分,对下一步交通运输行业在新能源和智能化方面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李斌表示,2021年是十四五起步之年,交通运输行业最大的使命和愿景就是进行交通强国建设。2019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在这个文件中,对营运车辆结构转变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包括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智能化、数字化、轻量化、环保型的交通装备及成套技术设备;提出优化交通能源结构,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应用,促进公路货运节能减排,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全部实现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此外,该文件还对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的研发提出要求,以形成自主可控的完整产业链。

根据《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的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的意见要求,营运车辆智能化发展制订了分阶段运用目标:到2025年,控制类辅助驾驶实现中等规模运用,市场渗透率达到40%以上;到2030年,有限开放区域无人驾驶实现小规模运用,市场渗透率达到10%以上;到2035年,有限开放区域无人驾驶实现中等规模运用,市场渗透率达到40%以上。

2020年年底,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为“十四五”自动驾驶技术的布局和发展打了一个基础。

李斌指出,这个文件在涉及到营运车辆方面,提出支持开展自动驾驶载货运输服务,鼓励环境相对封闭区域及邮政快递末端配送等场景,开展自动驾驶载货示范应用;并在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视情推广至公路货运、城市配送等场景,打造安全、高效、智能的物流运输服务。

此外,《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稳步推进自动驾驶的客运出行服务,包括辅助驾驶技术在城市公交、道路客运中的应用;支持在封闭式快速公交系统、产业园区等区域,探索开展自动驾驶公交通勤出行示范应用;研究自动驾驶车辆营运条件及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自动驾驶的营运车辆运行安全监管体系。

2020年12月,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发布了《中国营运车辆智能化运用发展报告》,这是我国营运车辆智能化运行使用的第一个研究报告。李斌介绍说,这个报告对营运车辆智能化应用做了分类、分级和分阶段的考虑和布局:

比如在分类上,按照车辆、驾乘人员以及运输企业三个方面划分,智能化应用分别包括控制类、服务类、管理类。

对于分级,李斌表示,报告在细节上更多考虑了营运车辆的使用、管理特点,比如一二级就是辅助驾驶,三级以上才是自动驾驶,这里更多强调使用性和实用性。

李斌在发言最后表示,考虑到服务交通强国建设需求,对未来的营运车辆智能化的提升,包括从辅助驾驶到未来更高级阶段的智能驾驶的功能,要分三个阶段才能实现:到2025年,控制类辅助驾驶功能在营运车辆中实现中等规模应用,市场渗透率达到40%以上;到2030年,更高级的无人驾驶功能可以在有限开放的区域应该实现小规模应用;到2035年,有限开放区域无人驾驶实现中等规模的应用。

对此,李斌乐观地表示,到那个时候,安全辅助驾驶应该早已大规模普及应用,从而极大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水平。

来源:卓众商用车

根据论坛速记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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