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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力推客货运车辆主被动安全标准升级

上传于 2022-08-02 18:22:52 类目:综合 来源:商用汽车杂志 阅读量:1369

2022年7月28日,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发布消息,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经印发《“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简称《规划》),请各地参照执行。《规划》特别指出,要进一步提升重点车辆安全性能,强化标准引领,修订机动车运行安全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经营性机动车运营安全国家标准,推进客货运车辆辅助安全、主被动安全标准升级。

《规划》并提出对安全装置升级的具体要求,如推动客运车辆安装乘员不系安全带报警装置,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推动重型货车装备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全面普及缓速器等安全装置。


道路交通安全现状:违法行为较普遍,货车和低速电动车等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问题依然存在

根据《规划》介绍,“十三五”末,全国机动车保有量3.7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6亿人,公路通车里程519.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6.1万公里,农村公路438.2万公里,城市道路里程49.3万公里。与“十二五”末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机动车驾驶人分别增长33.5%、39.3%,公路通车里程、高速公路里程、农村公路里程、城市道路里程分别增长13.6%、30.3%、10.1%和35%,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和客车。随着家庭小汽车普及和高速铁路、民航运输快速发展,“十三五”末公路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分别比“十二五”末减少19.6%和17.6%。同时,公路货运量逐年增长,公路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9.1%和2.9%。截至2020年末,全国每千人汽车保有量214辆,70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

“十三五”期间,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与“十二五”期间相比,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分别下降35%、69%和50%。2020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较2015年下降20%。

“十四五”时期,人、车、路等道路交通要素仍将持续快速增长。预计到2025年,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公路通车里程将超过4.6亿辆、5.5亿人和550万公里。

《规划》指出,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整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交通违法行为仍较为普遍,货车和低速电动车等违法违规生产改装问题依然存在。在机动车、驾驶人、公路通车里程和公路运输量大幅增长的环境下,“十四五”期间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仍将处于爬坡过坎、突破瓶颈的关键时期。


“十四五”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

《“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简称《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强调要依法压实道路交通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对于涉及到道路交通相关责任单位,《规划》提出强化车辆生产改装、车辆检验检测、驾驶人培训、道路建设养护、道路运输、货物装卸企业、客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相关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卸企业、客货运场站、物流园区等单位交通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管理方责任。强化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落实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及时纠正处理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道路交通新模式、新业态法规制度与监管体系,落实网约车、共享汽车、互联网道路货运、外卖快递等平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为全面贯彻依法治理要求,《规划要求》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范体系,推动加快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研究制修订配套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制定机动车辆生产法律法规,强化车辆安全源头监管。

《规划》重点提出,稳步开展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推动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治超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充分发挥高速公路出入口、省界视频监控、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作用,加强长距离跨省大件运输监督管理。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形成全链条监管执法合力。充分利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运行数据,加强执法监管和处罚。


落实车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客货运车辆安全性能

《“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简称《规划》)除了强调要依法压实道路交通相关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外,同时也提出推动落实车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并把重点车辆安全性提升工程的发力点,确定为客货运车辆,强化车辆本质安全和运行安全,严格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管理,完善违规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退出机制;健全车辆生产一致性检查制度,加大检查频率。

为此,《规划》明确提出进一步提升重点车辆安全性能,包括强化标准引领、提升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安全的具体技术要求。

在强化标准引领方面,《规划》提出修订机动车运行安全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经营性机动车运营安全国家标准,推进客货运车辆辅助安全、主被动安全标准升级。

在提升载客汽车安全要求方面,《规划》具体列出:提升客运车辆阻燃性能水平,提高客运车辆安全逃生要求;提升车高大于或等于1850mm的小微型普通客车、面包车安全性能,减少非法改装和超载空间;实行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全环节、全链条安全管理,鼓励地方政府实施在用大中型客车安全性提升行动,依法推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条件要求、达到报废标准的卧铺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等退出市场,推动客运车辆安装乘员不系安全带报警装置。

提升载货汽车安全要求,《规划》具体列出:推动重型货车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装备车道偏离预警系统和车辆前向碰撞预警系统,严格自卸半挂车、平板式清障车等违规情形较多车型的安全技术规范,提升轻型货车被动安全性能,制定实施载货车辆货物装载与栓固国家标准,提高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罐体防撞、防漏性能,推动低平板挂车退出散货运输市场,推动在用重型货车安装右侧盲区消除预警装置等安全装置。

此外,《规划》还特别要求提高客货运车辆主被动安全装置装备率,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重型货车全面普及缓速器等安全装置,加强中置轴挂车列车、双挂汽车列车等新型汽车列车车型运行安全研究,探索驾驶行为动态监测装置等辅助安全装置应用,研究在“两客一危”、货车等重点车型安装应用酒精锁。

《规划》要求,到2023年,新出厂的大型客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装备率达到100%,新出厂的重型货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装备率达到50%;到2025年,大型客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装备率、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装备率分别达到40%、60%,重型货车自动紧急制动系统装备率达到20%。


健全货车、挂车非法改装长效治理机制,推进大中型客货车缺陷产品召回

为提升道路运输营运车辆的安全性,《“十四五”全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简称《规划》)提出开展违规车辆专项治理。其中包括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和使用等环节的一致性监督检查和动态监管,联合开展车辆超载超限运输、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

建立健全货车、挂车非法改装长效治理机制,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生产改装监管,严厉打击重型货车“百吨王”、轻型货车“大吨小标”、 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严处违规生产问题严重的车辆生产企业,并撤销相关产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书。

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进入市场;引导电动自行车带保险、带头盔销售;完成超标电动自行车存量清理淘汰,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防止超标问题反弹。

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完成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严密场内作业车辆等非道路车辆管理制度,严管生产、销售、使用违规低速电动车、电动三轮车违规行为,明确违规低速电动车退出时间表。

推动车辆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联合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和追责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综合采取责令暂停生产、销售问题车辆、暂停车辆产品合格证电子信息上传等措施,实现严重违规车辆产品全部收回整改,推进大中型客货车缺陷产品召回。实施挂牌整改制度,对车辆违规生产、使用问题突出的地区和企业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附:“十四五”道路交通安全主要指标

1、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十四五”期间相较于“十三五”末年年均下降3%左右;

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十四五”期间相较于“十三五”末年年均下降4%左右;

3、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十四五”期间年均控制在4起左右;

4、国省干线交通安全设施技术状况优良率:2025年达到85%;

5、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头盔佩戴率:2025年摩托车骑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达90%,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佩戴率达到80%;

6、汽车安全带佩戴率:2025年前排达到95%,后排达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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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网站信息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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