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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出台方案 支持家庭购置新能源购车和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

上传于 2019-06-06 15:21:34 类目:综合 编辑:商用汽车网 来源:发改委 阅读量:3258

2019年6月3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通知说,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停车费等方面给予新能源汽车优惠,探索设立零排放区试点。此外,

研究制定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或出口,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通知强调,加快更新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推动城市公共领域车辆更新升级,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2020年底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鼓励地方加大新能源汽车运营支持力度,降低新能源汽车使用成本。

通知说,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并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者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有条件的地方可商供货企业给予适当支持,积极发挥商会、协会作用组织开展“汽车下乡”促销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


以下为《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进一步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 态 环 境 部

商  务  部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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