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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雨欲来风满楼!政策重锤敲响了新能源商用车进击的鼓声

上传于 2023-02-06 20:30:30 类目:政策 来源:卓众商用车 阅读量:20948

虽然商用车在汽车总量中占比不高,但在每年年初发布的行业政策中,总是被最先提及。今年依然如此。

新年伊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深入实施,加快建设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现绿色物流,政策层面已经在力推国内商用车新能源化进入全面发展轨道。

2023年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布,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试点期为2023-2025年。

在此前的2022年年底-2023年1月,各地也在陆续推出2025-203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规划,尤其对涉及公共领域使用的商用车、物流用车,明确了未来实施新能源化的方向和操作方案。

2023-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

根据2023年1月30日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邮政局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文件所指的公共领域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城市公交、出租(包括巡游出租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机场等领域用车,试点期为2023-2025年。

这项试点工作是以城市为主体自愿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批研究确定试点城市名单。首批试点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此后仍将常态化受理试点申报材料。

从试点城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参考目标可以看到,试点区域城市在综合考虑各省市经济发展水平、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推广应用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可分为三类,推广目标建议分别为:

第一类,北京、天津、上海、河南、重庆、江苏、浙江、四川、湖南、广东、深圳,区域内试点城市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 10 万辆。

第二类,山东、山西、陕西、安徽、河北、湖北、福建、厦门、青岛、宁波、大连,区域内试点城市累计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 6 万辆。

第三类:海南、云南、贵州、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内蒙古、广西、西藏、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区域内试点城市累计车辆推广数量力争达到 2万辆。

据此推广目标,到2025年,将有超过200万辆新增或更新的新能源商用车在试点城市运行。如果按商用车年最高销量500万辆(2020年)计算,今后3年每年至少有70万辆新能源商用车销量进入市场。而据相关行业统计,2022年商用车销量为330万辆;其中客车为40万辆,新能源客车销量为10万辆左右,占比25%。但货车仍以燃油车为主,新能源占比约为4%。因此综合评比,当前新能源商用车(客货车辆)的渗透率大约不超过15%,不到50万辆。

可以设想,如果申报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工作启动,在当前整体商用车新车总量规模饱和情况下,新能源商用车对燃油车的替代行动已箭在弦上。

各地推出的2023年新能源政策实施的重点领域落在公用车辆和物流用车市场

2022年上半年,北京、上海、海南、广东、福建、河南、武汉、四川等省市,在其发布的未来几年新能源车推广应用目标时,都把加快推进城市客运与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环卫车等的电动化、新能源化和清洁化列为重点开拓领域。这些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助推2022年的轻卡新能源的渗透率急剧上升。

而2022年底到2023年1月,各地又密集出台新能源汽车扩大消费政策,与社会公用和物流用车相关的商用车,也成为政策推广的重点领域。

2023年1月18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提出,要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结构,加快道路交通能源结构转型。到2025年,上海市除个人新增购置车辆中纯电动汽车占比超过50%外,公交车、巡游出租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环卫、邮政等公共领域,以及市内包车有适配车型的,新增或更新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

方案还重点提出,持续开展高污染柴油货车治理,持续削减移动源NOX排放量。上海市将以老旧车辆提前淘汰为重点,全面淘汰国三柴油货车,加快推进国四排放标准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2023年1月29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到2025年,推进公共领域用车全面电动化,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优先发展纯电动商用车,积极发展换电、氢能等新能源重卡。积极培育一批新能源专用车生产企业,加快冷链物流车、市政用车、自卸车等产品新能源化。鼓励发展甲醇汽车。

2023年1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及货运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稳步推进换电模式和氢燃料电池在重型货运车辆、营运大客车领域的试点应用。推进主要港口港作机械、物流枢纽和园区场内车辆装备电动化更新改造,到2030年基本实现电动化,民用运输机场内车辆装备等全面实现电动化。

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海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其中,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方面,要开展清洁柴油车行动,严格落实营运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达标核查。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试点,鼓励在矿山、港口、园区等场景的示范应用,加快中重型车辆电动化进程。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

2022年12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加快城市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环卫、邮政快递车辆电动化进程,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到2030年,除消防、救护、加油、除冰雪、应急保障等车辆外,广西民用运输机场场内车辆装备等力争全面实现电动化。

新能源商用车的氢能化之路开始落地拓展

相比新能源乘用车在我国电动化发展稳定顺利,商用车在实施新能源化的路径上一直面临着选择众多、各有利弊的矛盾。经过近年中外汽车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实践探索,新能源商用车的氢能化之路愈加清晰,示范运行的车辆逐渐增多,各地政府在政策上也多有支持。

《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就提出,在公交、客运、重型货运、环卫等领域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商业性示范应用。到202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各类加氢站超过70座,燃料电池汽车应用总量突破10000辆,推广货运物流燃料电池汽车600辆。

《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提出,加快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建设,探索开展宁波-义乌等新能源重卡示范线建设。到2025年,全省在公交、港口、城际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接近5000辆。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能源局在2023年1月19日联合发布的《江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中提出,当前到2025年,全省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00辆。以南昌为核心,开展氢燃料电池城市公共交通示范运行线路;鼓励在旅游景区新增观光、接驳等客运车采用氢燃料汽车;在矿区、工业园、物流园和城际物流等行驶路线固定的场景,探索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运输车辆示范应用。

    新能源商用车的发展动力,除了赋予车辆所有者社会责任的使命和符合法规的产品外,还需要更多能提供安全、便捷使用新能源产品的公用设施。在国家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各地政府出台的鼓励新能源商用车商业化落地的诸多政策中,充电设施建设列入了重点发展项目。其中包括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充分考虑公交、出租、物流、邮政快递等充电需求,加强停车场站等专用充换电站建设等等。

相比乘用车的私人消费特点,商用车作为生产资料,是所有者维持生存和收益增值的工具,社会环境和政策引导对市场的促动作用更多、更重要。当前发展新能源的鼓励政策密集推出,预示着2023年商用车市场正面临一场变革的风暴!如何正确判断未来走向,对商用车企业来说一场大考愈来愈近。

来源:卓众商用车根据相关政策信息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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