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上海门户网站2019年2月1日发布的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1月19日印发了《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要求全市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此项规定,此前执行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1〕95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结合上海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具体内容是:
一、凡在上海市范围内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其所有人或管理人为车船税纳税人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车船税。
二、上海市市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实施规定所附的《上海市车船税税额表》执行。
三、上海市对经车船营运主管部门批准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共交通线路营运的车船,以及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暂免征收车船税。
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车船办理免税手续。
附件:上海市车船税税额表(调整后)
为便于市民了解《上海市车船税实施规定》,上海市政府方面并对关于降低车船税税率政策进行了书面解读。
解读中指出,我国现行车船税法规定,车辆的车船税税额标准由省级政府在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据此,上海市依法确定了相关税额标准。
为全力支持上海市民营经济发展,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对地方权限内的有关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幅度内降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的要求,经上海市政府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调整本市车船税的税率水平,将所有车辆的税额标准降低至法定税率最低水平(例如:现行税法规定货车的车船税年税额标准按整备质量每吨16-120元,上海市原规定的货车车船税税额标准为整备质量每吨90元,本次政策调整后税额标准将下降至税法规定的最低水平16元,降幅达82%),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对此政策的影响,根据澎湃新闻的报道,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相关部门负责人预测,该项减税政策将覆盖全市500多万车辆的纳税人,预计全年减税约5亿元。
本次减税中企业生产经营用车的税额标准降幅较大,如货车、挂车降幅达82%。中国现行车船税法规定,车辆的车船税税额标准由省级政府在税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例如,现行税法规定货车的车船税年税额标准按整备质量每吨16元至120元,上海市原规定的货车车船税税额标准为整备质量每吨90元,本次政策调整后税额标准将下降至税法规定的最低水平16元,降幅达82%。
对于自营物流的企业而言,新规定带来的效应则更加可观。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管理着两百余辆挂车,以2018年为例,仅车船税就缴纳了8.4万余元。公司华东区财务负责人樊璐告诉澎湃新闻记者,2019年全年预计车船税减税近7万元,降税幅度超过80%。(商用汽车网根据相关报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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